登录   注册

通知公告

关于2024年元日假休安排通知2023-12-2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4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规定,现将 2024 年元旦放假具体通知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4年元旦放假共1天,1月1日(星期一)。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9日
  

关于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假休安排通知2023-09-26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规定,现将202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具体安排通知如下:9月29日(星期五)至10月6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6日
  

关于调整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条件的通知2023-07-03

 
  按照全省住房公积金政策合规性调查要求,根据国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白山市住房公积金计算贷款额度中工资收入按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
  原白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七条中“其共同借款人或担保人没有住房公积金的,按工资卡(折)收入流水计算;个体工商户及其他职业人员按纳税额计算;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证明材料。”不再做为计算条件。 

关于对《白山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2023-06-20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推进制度制定的民主化、公开化,提高社会公众参与,使住房公积金使用制度更加契合缴存职工需要,我中心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白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起草了《白山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的方式向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反馈。
  联系人:李非 、张晓龙;电话:0439-3229239。
  白山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

关于白山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2023-06-06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白山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8765.00元。现对我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
  我市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7191.25元(即:白山市2022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
  已按15974.25元核定缴存基数但2022年月平均工资高于15974.25元的职工,进行基数调整,并补缴从2023年1月1日起少缴的住房公积金。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5日 

关于调整租赁普通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2023-05-05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进一步支持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改善住房条件,根据省住建厅相关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提高无房职工租赁普通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具体如下:
  自2023年5月6日起,无房职工租赁普通住房且缴存地为白山地区的,职工家庭每月提取限额由1000元/月提高至1200元/月。
  特此通知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5月5日 

关于2023年劳动节休假安排的通知2023-04-2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规定,2023年劳动节放假共5天: 4月29日(星期六)至5月3日(星期三)放假调休。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21日
  

关于部分调整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办法的通知2023-04-10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切实维护广大缴存单位、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经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进行部分调整和修改,现将调整和修改的主要内容通知如下:
  一、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业务不再提供单位开户人员花名册。
  二、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中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该合同须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三、办理“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年满55周岁,缴存单位已为职工办理退休封存的,不再提供...

关于2023年清明节休假安排的通知2023-04-0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规定,2023年清明节放假共1天,4月5日(星期三)。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3日
  

关于2023年春节休假安排的通知2023-01-1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规定,2023年春节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辖各管理部放假时间为: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1月27日(初六)共7天。1月28日(初七)、1月29日(初八)上班。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