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规定,2021年元旦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辖各管理部放假时间为:2021年1月1日(星期五)至1月3日。
望周知。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29日
全市各缴存单位和职工: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辖各管理部将于2020年12月31日(星期四)进行2020年度决算工作,当日停止办理全部公积金相关业务(含各类网上业务)。
同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规定,中心及各管理部将于2021年1月1日(星期五)至1月3日(星期日)共3天停止对外办公和受理业务。2021年1月4日(星期一)起恢复正常办公。放假期间,柜台业务、网上业务暂停办理,自助查询机暂停使用,12329热线人工坐席暂停服务,网站、微信、12329自助语音查询24小时正常服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2020年国庆节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辖各管理部调休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10月8日,共8天。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望周知。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9月25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2020年端午节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辖各管理部放假调休时间为:2020年6月25日至6月27日,共3天。6月2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
望周知。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3日
广大缴存职工: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2020年度公积金结息日定于2020年6月30日。6月28日业务结束后,29日核对数据,在此期间全辖暂停办理任何与公积金相关的业务。2020年7月1日起公积金相关业务正常办理。如结息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22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20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规定,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辖各管理部放假调休时间为:2020年5月1日(星期五)至5月5日(星期二)共5天。4月26日(星期日)、5月9日(星期六)正常上班。
望周知。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4日
根据白山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关于2020年清明节假休安排的通知》(白山总值(2020)2号)规定,我中心2020年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2020年4月4日至6日,共三天。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日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以及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对企业劳资、纳税、合同履行、应急管理及参与司法活动等均产生重大影响。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势下企业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吉林省最新公布的相关政策,梳理了相关法律问题并作出解答,以期满足企业复工后的法律亟需。
一、企业劳资问题
问题1: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应如何支付员工工资?
答: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四条规定,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属于国家基于新冠肺炎疫情...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对疫情防控工作亲自指挥、亲自部署。2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强调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为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维护社会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