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假休安排的通知
2021-03-30
收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7号)规定,2021年清明节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所辖各管理部放假时间为:4月2日至4月5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望周知。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