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现房、期房)贷款
一、项目名称 住房公积金商品房(现房、期房)贷款 二、设定依据 1、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白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2019】2号第五条:白山市辖区内已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且在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息库内可查到其缴存信息,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符合贷款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的职工,在辖区内购买或装修自住住房时可按本规定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3、《白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2019】2号第三十八条:手续齐全情况下,自受理贷款申请日起3个工作日审批完毕。需核查有关事项的,自受理贷款申请日起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受理机构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服务对象 公积金缴存人 五、办理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3、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截止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5、申请人同意以(购买或装修)房屋作抵押。 6、购买期房的,开发商所售房屋必须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能作抵押登记且已经主体封闭。 7、购买现房的必须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六、申报材料 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还款卡(必须为一类卡)、实时的《不动产产权查询证明》、资信证明。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首付款证明、购房合同现售或预售(开发商出具)、《不动产权证书》。 七、办理流程 1、受理 2、审批 3、办结 八、审批时限 3个工作日 九、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 十、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十一、是否有前置审批 房地产开发单位需完成按揭楼盘准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