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察科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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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监察科工作职责 1、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催缴,对经催建催缴仍不建缴的单位进行立案和行政处罚; 2、负责逾期贷款的催收和贷款担保抵押资产的处置工作,做好资产保全; 3、负责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工作与人民法院等涉法部门的联系,并对相关的工作的审查把关和落实; 4、负责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各商业银行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的审核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 :董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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