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2023-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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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名称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变更、注销登记与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审核
二、子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
三、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基本规定 第4.0.20条“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按本人收入核定,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应符合国家及当地规定范围,缴存基金应由本人承担。”
四、受理条件
符合《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开户要求的职工。
五、申报材料
(一)《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托管开户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和现户籍证明;
(三)生产经营证明及纳税凭证或最近1年的工资卡银行流水等在管辖区就业及收入证明;
(四)最近1年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五)个人征信证明,其中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逾期记录的原则上不受理其缴存开户。如果能证明是非恶意逾期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本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申请;(二)受理(1.申请材料不齐全,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再次申请;2.不符合申请条件,告知申请人);(三)审批(不符合申请条件退回受理柜员);(四)办结。
七、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
八、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
不收费
九、法定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十、数量限制
无
十一、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或通过网上业务大厅个人版办理
十二、是否有前置审批
无
初审: 复审: 终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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