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有贷款的缴存职工注意了
2020-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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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0〕23号)和《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吉建金管〔2020〕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自2020年7月1日起,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文件要求正常计算公积金贷款的逾期,过期不还的将产生逾期利息,请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按还款日期正常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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