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并市委: 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白山法委办发【2020】21号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中心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研究,现将我中心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了部署、督查、落实。有效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科长负责抓的良好格局。通过党组会和办公例会开展学法活动,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开展法制专题讲座,提高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确保在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下顺利开展各项具体业务工作。 (一)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建设。我中心以规范性文件清理为契入点,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工作;以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为主线,强化内部制度建设;以积极开展内部合法性审查为手段,提升自身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根据“谁制定谁清理”的工作原则,对市中心指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需要修改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做好报备工作。同时制定了《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监管细则》、《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对于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能和扫黑除恶法制宣传教育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我中心进驻市政务大厅后对政务事项逐一进行梳理,目前已完成材料清单表、空表、样表、审查要点梳理等全部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完成了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及时公布了权责清单和“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深入推动“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主题宣传活动。 (三)结合业务,依法履行职能。2020年我中心加大了行政执法力度,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真打、猛打、严打行业乱象,着力解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最忧最烦最怨的突出问题。对于投诉的长期欠缴和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经反复催缴未整改的单位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治理行业乱象,对骗提骗贷案件的查处。 (四)建立法律顾问制度。为进一步健全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我中心结合自身情况聘请了吉林东睿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为我市中心提供法律咨询、对外重大经济合同或其他重要事项谈判、法律纠纷处理等法律事务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推进依法行政。 (五)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制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成立依法行政及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提升法治建设能力。我中心党组将法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每月两期定期开展普法学法活动。 (六)学以致用,依法依规办理业务。我中心结合实际,运用住房公积金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梳理相关业务操作规程,规范业务办理手续,提升市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窗口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七)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重点学习宣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白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白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管理办法》、《白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普法,利用业务大厅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制宣传标语;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媒体手段,积极向公积金网站互动平台、微信公众号推送普法相关信息。坚持法制宣传与行业政策宣传相结合,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市公积金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同时,根据法律“六进”的要求,广泛开展走访、宣传活动。极大地提高了群众对法律法规、尤其是公积金政策的知晓率。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我中心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进展,但仍存在一定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缺乏具体的执法政策或文件支持,部分政策有待进一步明晰,如自由裁量权等法规。二是行政执法力度和规范性方面仍需加强,特别是对违反住房公积金法规的单位处罚力度不够,造成住房公积金制度运作的强制性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有欠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法治思维等方面有待加强,社会公众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知仍存在法律偏差。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年来,我中心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把握“十个坚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 (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 为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我中心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成员为各科室负责人组成。主任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切实履行部门法治主体责任,从组织上保证了工作有人抓,工作有人管,确保及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同时也积极配合上级监管部门进行审计监督和业务监督工作,自觉执行监督检查意见书,按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我中心按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履行“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公示范围、公示的载体以及公示信息的采集、传递、审核、发布、更新等内容。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三)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关于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案的要求,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我中心成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试点工作协调小组,建立法制审核机构和确定法制审核机构人员,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 (四)开展行业专项治理工作。继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治理行业乱象力度,有效打击骗提骗贷、贷后逾期行为。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大力开展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和贷后逾期治理行动。全辖集中开展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和贷后逾期催缴专项清理治理工作。对贷后停缴、逾期借款人,依据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发出《公积金业务催办通知书》、《公积金缴存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贷款逾期催收函》,督促借款人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和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责任。同时,我中心积极协助公安、法院等部门开展工作,2020年针对贷款逾期电话催缴和短信779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6笔,目前已经进入司法诉讼阶段3笔,结案1笔。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识,明确工作总体要求。继续优化服务,提升法治建设工作规范化。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业务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服务流程,使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能力。 (二)继续加强公积金行业法治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将法治建设与公积金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加强行业乱象治理,深化公积金行业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公积金职能,扎实有效的开展骗提骗贷、贷后逾期等行为的治理工作,提高公积金法治化管理水平。 (三)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升法治工作水平。我中心将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加强培训、学习,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切实提高广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法治观念,全面提升我中心行政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公积金服务群众、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为白山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