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白山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
第三条 下列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人员;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单位中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本条所述各类人员统称个人。
第四条 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工作,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白山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
第三条 下列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人员;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单位中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未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
本条所述各类人员统称个人;缴存人年龄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定向用于购买(装修)本市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第三条 白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主体是白山市住房公积...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高个人缴存者家庭利用住房公积金政策解决基本住房需求的能力,进一步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白山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托管是指每月由缴存对象个人缴存一定额度的住房公积金,实行集中委托管理的一种管理模式。
第三条 托管缴存的公积金,归缴存人个人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 缴存对象及申请条件
第四条 申请托管的缴存对象为:城镇个体工商户人员;城镇自由职业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单位中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未...
为方便跨省市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业务,确保在异地转移过程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准确和资金安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正式接入该平台。
一、如何办理异地转移?
对于劳动关系从外地迁入我市,且在我市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其它用以核实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情况的材料,向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受理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平台对职工身份、账户、转入资金等信息进行核对,确认信息无误后,将转入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以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定向用于购买(装修)本市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
第三条 白山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主体是白山市住房公积金...
第一章 总则
一、为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工作,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的通知》、《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在白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三、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职工的配偶、子...